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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统计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 2022-01-21 20:11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   点击:-

  2021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清远市清新区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1+1+9”、市委“十大行动方案”、区委“五大行动”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系统谋划,以高质量法治引领高质量发展,深入法治领域改革,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加快清新法治政府建设。现就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实抓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我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研究落实措施,抓实抓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局成立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日常事务,保障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所需经费和人员,压实主体责任。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不断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宣传教育力度。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落实党委、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内设机构和直属机构负责人依法行政,推动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情况,落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情况,切实履行依法治国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

  二、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周睿同志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结合本部门实际,以党建促业务发展,加快推进清新法治政府建设,真抓实干落实措施并取得实效。

  (一)发现问题,立行立改,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根据中共清远市清新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落实情况的通报》,我局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报告名称不够规范,二是报告内容缺失。针对以上问题,我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以高度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问题导向,亲自部署,亲自抓落实整改,立行立改。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年度报告制度落实落细;二是以问题为导向抓好问题整改,提高年度报告质量水平,三是常态化制度化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力推动年度报告制度按时保质保效落实。

  (二)指导带领全局全力做好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坚持防疫、业务两手抓,做到疫情防控和统计业务“两不误”。

  1.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及家属学习防控手册,提高依法防控意识,无事不出清、不出省,严格遵守防控指挥部防疫指引。

  2.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向服务企业宣传防控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发动各股室专业人员通过统计专业工作群向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及联网直报投资企业等推送防疫知识。

  3.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中。通过单位工作群、宣传栏、LED电子屏等方式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向社会群众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疫情防控法治氛围。

  (三)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扎实开展廉政教育。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刻认识其中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并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我局当前和今后的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

  2.大力宣传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党章和党内法规学习教育,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放在首位,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一步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爱国意识、公民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治观念,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的理念。

  3.以学习促进全面提高法治意识。本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十个方面的内容10次,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论述摘编》等。全体干部职工集中专题学习统计法律法规6次,学习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等,武装干部头脑,强化职工廉政意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四)有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做到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1.根据区普法规划要求和年初市统计局布置的工作任务,我局积极探索依法执政的有效实现方式,进一步落实局党组议事规则,严格执行集体民主决策,不断提高新形势下的依法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

  2.深入推进依法统计,结合区委、区政府和市统计局要求,我局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宣传教育,全面开展统计执法“双随机”创建活动,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全面提升统计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3.巩固“七五”普法成果,我局结合统计执法工作,以“12.4”国家宪法日和“12.8”《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为契机,联合清远市、清城区统计局开展统计法宣传活动,通过有声势、有影响和丰富多彩的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积极做好“七五”普法收官及谋划“八五”普法开局工作。

  4.进一步广泛深入学习宣传法治政府建设会议精神,结合执法人员培训,贯彻落实《统计管理条例》,做好制度建设、规范执法、队伍建设等基础工作。积极落实《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要求,促进严格规格公正文明执法。

  5.不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区统计局本年度不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及《清远市清新区统计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清远市清新区统计局重大行政决策决策风险评估办法》《清远市清新区统计局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等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相关文件,进一步规范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目录栏目公开。

  6.建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与法律咨询制度。区统计局聘请广东平正信诚律师事务所向雪清律师与谭桂德律师作为局法律顾问,为区统计局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提供法律意见,促进依法办事,防范法律风险。邀请法律顾问到我局举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统计法律法规等法治专题讲座8次,提高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质量,增强依法统计法治意识。

  (五)继续深入实施统计执法队伍建设。

  1.完善统计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划,以提高素质、完善保障入手,提出执法队伍正规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的目标和具体措施。本年度已将公务员编制人员纳入推荐报考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证,加强执法力量。

  2.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培训力度,推进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培养初任公务员统计法律法规意识,实施统计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提升计划,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推进统计执法形象工作,加强文明执法。

  3.依法依规开展执法检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区统计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执法检查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以“打铁还需自身硬”的决心,进一步加大我区统计执法检查力度,查处统计数据造假、瞒报漏报等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根据市统计局的部署,我局共对23家企业进行了统计执法检查,其中工业7家、建筑业2家、批发和零售业3家、住宿和餐饮业1家、房地产业6家、投资4家。另外,与市统计局联合执法10家。区统计局始终紧紧围绕“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把每一次执法检查转化为生动普法实践,使之成为最好普法素材,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统计工作知晓度、满意度和支持度。

    (六)推进政务公开,实现阳光政务。建立健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指定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理顺内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权限,做好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的编制、修订工作。健全统计信息公开的发布机制,加快网站统计信息的维护和更新,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年度报告、责任追究等制度,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信息,确保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七)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根据上级关于做好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的有关要求,做好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严格落实“三项制度”要求,不断提高我局行政执法公开意识,进一步规范了统计执法程序和行为。

  三、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不足和原因

  2021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法律知识水平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明显增强。在肯定成绩的同进,我局与建设高效的法治政府还存在较大差距,特别是开展统计执法过程中,执法还不够精准、执法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一)“谁执法谁普法”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企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学习不够深入,执行不够到位。个别同志法治意识不高,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学深悟透做实法治政府建设。

  (二)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统计人员的统计执法过程中重数量而忽略质量,未能更深层次地发现问题和及时查处违法行为。

  (三)执法效能有待进一步提高。今年我局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23家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联合市统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10家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其中责令改正的只有5家,受到行政处罚的0家,执法过程中重批评教育轻行政处罚或不处罚,对统计违法行为未起到有力威慑作用。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思路和计划

  2022年,我局将继续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标准,加强组织领导,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促进我区统计工作高效运行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党组班子做好表率,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个方面,局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要工作有序推进,抓实抓好。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健全统计执法队伍建设,选派合条件的在编公务员参加国家统计局举办的统计执法培训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全面落实《广东省统计局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形成监督合力,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三)全面加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建设。谋划好、实施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把宪法法律学习列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在全体干部职工中开展普法教育,邀请律师到局上专题法律课,进一步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

  (四)创新宣传形式,广泛开展社会普法宣传。一是利用单位工作群和网络平台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纪政纪和业务法律法规,推送普法文章。二是利用法治有关时间节点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三是开展普法宣传志愿活动,积极向服务对象普及相关的法律知识,落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五、对近期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自查阶段中发现的问题的整改思路和措施。

  我局主要负责人周睿同志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研究工作,推动任务落实,做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落实,不断完善局内部管理制度,把本局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把法治建设贯穿到各项工作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通过自查,仍然发现了一些问题。

  (一)存在问题。一是法治教育培训形式单一,内容欠丰富,未能较好地发挥学法用法合力。法治宣传力度不够,法治思维创新力不足。二是统计执法队伍人员减少,执法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本年度由于工作调动,具有统计执法资格的公务员由4名减少到2名,未能及时充实统计执法队伍。

  (二)整改措施。一是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形式内容的创新。建立常态化制度化学习制度,丰富学习内容和形式,采用“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进一步提高法治思维创新能力。二是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选派公务员参考国家举办的执法水平考试,进一步充实统计执法队伍,确保统计执法队伍稳定。


                            清远市清新区统计局       


  2022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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